一、 需准备资料
1.最高学历、学位鉴定报告;2.尚在有效期的东莞市居住证;3.学院聘用合同;4.学院出具的同意入户证明(直接将户口迁入自购房的无需单位证明,但要出具房产证);5.身份证明(包括身份证、户籍卡、户籍卡首页、结婚证等)。
二、办理程序
1.持上述所有材料的原件、复印件(各两份)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南城分局办理相关手续,现场填写“人才资格审核呈报单”和“无刑事犯罪记录声明”,市人力资源局南城分局审核通过后出具“同意入户卡”或“人事关系商调函”。
3.拟迁入户口的教师:(1)持“同意入户卡”及本程序“一”中所列材料的原件、复印件到东莞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办事大厅提交户籍准迁资料;(2)审核通过后到东莞市公安局办证大厅办理户籍准迁证(提交户籍准迁资料后约20个工作日);(3)持户籍准迁证到现户籍地办理户籍迁移手续;(4)持户籍迁移证、照片、照片回执单到东莞市南城公安分局办理入户手续。
4.拟调入人事关系、档案的教师:持“人事关系商调函”到现人事关系、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机构办理转入手续,人事关系、档案到莞后经东莞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审核,材料齐全的予以办结,材料不齐者补齐后予以办结。
三、相关部门办公地址
1.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南城分局
地址:东莞市南城区新基长生水路32号(莞太路南城步行街斜对过)
2.东莞市公安局南城分局
地址: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158号综合办证厅
3.东莞市公安局办证大厅
地址:东莞市市辖区东城西路191号
4.东莞市人才管理办公室
地址: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2号丰硕广场一楼

